English

中国代表阐述评价国别人权问题的原则

1998-04-17 来源:光明日报 刘军 我有话说

本报日内瓦4月15日电(记者刘军)参加第54届人权会的中国代表团代表吴建民大使今天下午就国别人权议题发言时,再次呼吁在国际人权领域以对话与合作的态度促进和保护人权。

吴大使指出,如何客观地评价一国的人权状况是本委员会面临的首要问题。委员会必须重视各国政府代表团所阐述的观点和看法。在承认人权普遍性的前提下,各国政府和人民有权在促进和保护人权过程中确定本国优先事项和实施方式。各国促进和保护人权所经历的历程是由它们各自的历史背景、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及人民的价值观念所决定,不能要求别国接受自己的模式。

他说,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是十全十美的,在本委员会审议国别人权议题时,把别国置于被审判的地位是毫无道理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正确途径是对话与合作,而不是对抗。

在发言最后,吴大使对个别发达国家代表在本议题下对中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给予了回击。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